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資訊入口網
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。
第二條 申請核發或補(換)發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技術訓練合格證書,應繳納證書費,每張新臺幣二百元。
第三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。